基本建设处属学校行政管理职能部门。在主管校长领导下,代表学校进行学校基本建设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,负责实施学校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工程,包括项目计划、项目建议书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、工程设计及节能减排的设计论证、施工监理的委托、工程招投标、工程投资、质量与进度监督管理,以及竣工结算、工程档案整理归档等工作,安排年度基建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在建、新建任务,完成学校的国拔投资计划及学校对基建项目的自筹投资计划;负责工程项目申报和建设项目审批手续,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;负责学校地质灾害、房屋危险评估工作。承办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在编在岗人员11名,其中高级职称5人,中级职称5人,初级职称1人。现设综合科、工程科、合同预算科、工程资料管理科四个科室。
基本建设处以省部共建延安大学为契机,以陕西省高水平大学为目标,始终“秉承无私奉献,精心管理,追求质量;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、环境效益并重”的工作理念,推进创新发展理念,高质量新建、改建、扩建了一批工程建设项目,校内基础设施、教学科研、生活用房持续改善。不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,为把我校建成“更有水平、更有特色”高水平大学做出应有贡献。